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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存在,常常只是一种反映器;对这种状态我们缺乏自知力。
所谓的“反映器”,就是我们会全自动地对他人或外界给予我们的刺激作出反应,而不是基于自我调节的自信来让外界对我们的刺激进行自主的处理,使我们的情绪与行为具有某种独立性。说得严重一点是,我们不自觉中把自己当成是一台开关控制在他人或外界手里的“情绪机器”,当成是一台由别人输入控制的自动化的打印机!别人输入什么,我们就打印什么,毫无自我选择的余地。
你惹我,我当然有理由生气了!你出轨,我当然有理由抱怨,有理由报复,有理由谴责了!这就是很简单的被动的反映器的“机器逻辑”!当一个人被这种“机器逻辑”所支配时,就不再是一个自主的人。
我们所没有想过的可能是,我们不只是作为一个反映器而存在的;很多时候我们可以是刺激源!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语言与心理会成为对外界有影响力的某种决定性因素。比如我们生气了,很可能会影响到对方的感受,从而决定了他的后续行为。对此我们如果没有意识,我们的自我情绪与行为的控制力必定是低下的,因此行为也就会异常盲目,异常有害而不自觉了。
这种条件下,发生关系危机我们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责任。我们只有成为一个“受害者”,一个“怨妇”,一个“无辜的人”。我们很可能会在“我吃亏了”,“我感到羞辱”,“为什么命运对我这么不公”之类的思绪下失去自我平衡,产生嫉妒、怨恨、愤怒等心理毒素,并理直气壮地做出过激反应,陷入破坏性的危险之中。很多情感危机就在这种不自觉的机制中发展到了恶化的地步,无可挽回。
实际上,我们在与人交往时是生活在交往“场”中的。这种场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确实存在。场的特点在于,它总是在互动中演进着。我们的行为,不只是一个反映器的作为,被动的作为,而是很有可能被场中的另一个体当成了对他或她的刺激被解读的。这样,我们就要明白我们自身行为的双重含义:它既可以是一种输出,也可以是一种输入!我们这个个体系统的输出,正好是另一个体系统的输入。
由此我们可以说,很多的因果链是环形的,而不是线形的。如果我们把环形的因果关系简化为线形的,我们很可能犯逻辑归因的错误:切断了整个大系统中各小系统本应有的联系,使事物“孤立化”了。
所以,真正的心理健康意味着,我们内部要有一个“过滤器”,外部任何刺激,尤其是不良刺激,都应在这个过滤器中得到缓冲,沉淀与过滤,然后从容地输入理性的结果。心理不健康的人缺乏的正是这种过滤器或缓冲器。立足于排除外部刺激可以让我们得到一时的安宁,立足于建设一个良好的反应系统,不只是反映器,还有过滤器与缓冲器,再加上“中央处理器”(健全的理性,合理的程序),我们才能成为一个理性的,行为尺度合理的心理健康的人。
这个过滤器或缓冲器的组成部分中,有一点就是对事物因果关系的环性的自觉认知。有了它,我们就不仅要看到对方的行为对自己的影响,更应从自己的行为如何影响对方着手看一看相互之间的关系。这样,也就把线性关系还原为环形关系了。这样,才让我们认识到什么是互动,什么是我们作为一个参与互动的个体所应负的个人责任,并勇于承担这部分责任。
我们会不自觉地切断因果链,导致认知的失真。让我举例来说明这种常见的情形吧。丈夫出轨-妻子应激反应。这是一个因果链,是看得很明白的。但作为妻子,很难看到“丈夫为何出轨”,也就是说“……-丈夫出轨”中的省略号,在妻子的思维中被忽略了。因此,实际上的因果链被切断了。丈夫妻子角色调换后,也是相似的结果。
在切断因果链的条件下,丈夫的行为就是所有行为的起点,因此,他的行为的偏差就不可理解了。妻子也就无从去真正地与丈夫进行沟通,丈夫也就只能被简单地定位到“品质败坏”、“抗诱惑力低下”之类的位置上,成为必须低头认罪的罪犯了。出轨一事,似乎就成了无源头的无由头的事件了。
大至出轨,小到其它的日常冲突,这类切断因果链的认知过程,是经常发生的。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内隐的思维过程,主要原因是,人们会倾向于把自己的行为当成是对方行为的跟随器,倾向于把互动过程简单化为“都是你不好”“都是你惹的祸”等,好象自己只是被动的存在,并因此受到伤害。自己的所有反应都不过是“正当防卫”,不过是为了讨回公道而已。我们注意不到自身行为对对方的影响,只是一味地把目光盯在对方行为是如何影响甚至决定了自身行为这一点上。这样做,我们有了更好的“无辜者”或“受害者”定位,却因此而无法去反思,更无法去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我们觉得我们是正确的,对方是错误的,我们是无辜的,对方是问题的始作俑者,我们是受害者,对方是入侵者。我们的行为由对方决定,我们的情绪也要由对方来决定,甚至要由对方来负责!
了解了自己的行为,也可能作为对方行为的原因而存在,而不只是对方行为的某种后续反应,对于自我情绪与行为的自主控制,与合理调节,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样看待互动过程中的问题,就可以把问题放到关系系统中进行考查,而只是简单地单向地归因为对方的不是,我们也就可以变得更为心平气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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